焦炭期货交易合约
交易品种 |
冶金焦炭 |
交易单位 |
10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当前暂为6%)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J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焦炭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将分时间段逐步提高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合约在某一交易时间段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自该交易时间段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执行。
交易时间段 |
交易保证金(元/手) |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
合约价值的10% |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
合约价值的15% |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
合约价值的20% |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
合约价值的25% |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
合约价值的30% |
焦炭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
交易保证金(元/手) |
N ≤25万手 |
合约价值的5% |
25万手 |
合约价值的8% |
30万手 |
合约价值的9% |
35万手 |
合约价值的10% |
焦炭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各合约的限仓数额,按该合约在交易全过程中所处的不同时期,分别确定。
自焦炭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达到一定规模起,期货公司会员按市场总持仓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限仓数额;当焦炭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小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期货公司会员焦炭合约持仓不受限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炭合约限仓数额以绝对量方式规定。
当焦炭合约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当焦炭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不受限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炭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2,400手。
焦炭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 (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
900 |
900 |
交割月份 |
300 |
300 |
进入交割月份,个人客户不得持有交割月份合约持仓。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对超过持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以及超过焦炭以外品种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对超过焦炭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不执行强行平仓。
焦炭期货合约的交割
焦炭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
期货转现货 |
集中交割 |
办理时间 |
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日前一个月的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 |
最后交易日 |
配对时间 |
在可办理时间内内买卖双方协商的日期为准 |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 |
配对原则 |
买卖双发协商 |
“最少配对数”原则 |
结算价格 |
买卖双方协议价 |
交割结算价 |
主要特点 |
双方协商进行,分为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和标准仓单期转现。 |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配对,交易所集中办理交割。 |
焦炭期货合约的交割费用
焦炭交割手续费:1元/吨
仓储及损耗费:1元/吨,天
焦炭检验费由货主与指定质检机构协商
焦炭的出、入库费实行最高限价
影响焦炭期货价格变动主要因素
1.炼焦煤决定生产成本
炼焦煤是焦炭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生产1吨焦炭约消耗1.3吨炼焦煤。2008年,我国焦炭产量达3.27亿吨,同比下降0.4%,消耗炼焦煤约4.5亿吨左右;且其中由于捣固炼焦技术大面积推广,以及半焦(兰炭)生产的发展,优质炼焦煤消耗比重呈下降趋势。2008年我国进口炼焦煤686万吨,仅占当年我国炼焦煤消耗量的1.5%左右。2008年,进口炼焦煤其中包括从蒙古国陆路进口达363万吨,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海运炼焦煤进口量仅为322万吨,占当年世界炼焦煤贸易量仅3%左右。
炼焦煤的储量并不丰富,占全国煤炭保有储量的比重不大,而且品种很不均衡、地区分布差异巨大。从分牌号的炼焦煤产量来看,我国炼焦煤资源以气煤和1/3焦煤产量最多,分别占全国炼焦煤产量的25.86%和21.28%,而主焦煤和肥煤的产量占比约为28%左右。也就是说,在中国的炼焦煤产量中,各煤种之间的比例非常不协调。而在配煤炼焦中,强粘结性的主焦煤和肥煤一般应占50-60%,但实际上中国主焦煤和肥煤的总产率偏低,即我国炼焦工业所需的强粘结性煤至少缺1/2。特别是中国主焦煤和肥煤的可选性又普遍低于结焦性相对较弱、煤化程度较低的气煤和1/3焦煤,因而在炼焦精煤中的主焦煤和肥煤比例更显不足。
2.钢材影响销售价格
从焦炭消费构成分析可知,钢铁工业是焦炭最主要的消费领域,因此,焦炭消费高度依赖于钢铁工业的运行,钢铁价格与焦炭价格高度相关,纵观钢材价格变化,主要原因仍旧是供求关系。
我国作为钢材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钢材价格的变动,对我国的国民经济更具有深刻的影响。从焦炭与钢材的关系来看,钢材是焦炭主要的下游行业,钢材价格变动直接影响焦炭的价格走势。图中数据对比表明,钢铁价格与焦炭价格周期波动存在不同步性,钢价对焦炭价格具有牵引作用,在钢价上涨阶段,钢铁业的景气足以承受较高的焦炭成本压力,焦炭价格表现为上涨;在钢价下跌阶段,钢铁业盈利能力弱化,钢厂可能采取限产、重新议定焦炭价格或延迟付款等措施,从而焦炭价格表现为追随钢价下跌。
3.宏观经济、政策等其他因素
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其焦炭消费量占全部总消费量接近90%。可以说对焦炭市场直接影响最大的是钢铁工业的发展,而钢铁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其发展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还处于工业化进程当中,城市化水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我国钢铁需求仍将保持较大的规模,从而拉动焦炭的巨大需求。尽管前些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焦炭的需求量和价格出现回落,但从长期来看,焦炭等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价格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保持上涨态势。目前,全球各国政府正在积极扩大财政支出,拉动需求,刺激经济增长;我国也推出了4万亿的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内需。因此,我国经济仍会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届时,焦炭行业也将伴随经济复苏,继续快速发展。
焦炭的简介
交谈时由炼焦煤在焦炉中经过高温干馏转化而来,生产1吨焦炭约消耗1.33吨炼焦煤,焦炭既可以作为还原剂,能源和供炭剂用于高炉炼铁、冲天炉铸造、铁合金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也可以应用于电石生产、气化和合成化学等领域。据统计,世界焦炭产量的90%以上用于高炉炼铁,冶金焦炭已经成为现代高炉炼铁技术的必备原料之一,被喻为钢铁工业的“基本食粮”,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经济意义。我国是传统的焦炭生产和出口大国,2015年中国焦炭产量占世界比重为70%,出口量占世界贸易量的60%左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12、2013、2014、2015年焦炭产量分别达到4.4亿吨、4.76亿吨、4.77亿吨和4.46亿吨。虽然焦炭产量增速减缓,但总量仍然占据世界第一位,受出口政策影响,2015年中国焦炭出口继续回升,达到986万吨,同比增长13%,增幅有所收窄,焦炭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常年排名世界第一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资源型产品。
近年来,在我国所有消费焦炭的行业中,各行业焦炭消费量占比基本稳定,钢铁行业占到焦炭消费量的85%-87%左右,化学制品占到6%-7%左右,其他工业占到3%左右,通用设备占到2%左右,而有色占到1%-2%。
焦炭作为钢铁工业的重要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价格波动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参与企业多,影响的范围广,现货企业避险和投资需求都较为强烈。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品种推出后,将与现在的钢材、铁矿石、焦煤期货一起共同完善钢铁行业品种体系,形成了一个相对闭合的品种套保体系,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个使用方便、功能齐全的风险规避场所。
免责声明
本期货品种相关内容均来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具体品种信息请参照并与交易所品种公示为准。